| 公法的崛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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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WTO?有三层涵义:一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更是一个规范各国政府行为的规则体系和法律体系,同时也是一个谈判平台。WTO主要不是规范企业的行为,主要是规范政府的行为——政府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有关的行政立法行为、执法行为、行政裁决行为、行政复议行为,同时也包括立法机关关于经济活动和行政活动的立法行为,也包括司法机关于审理行政诉讼中经济诉讼的司法行为,所以最高法院在中国加入WTO以后的第一个司法解释便是关于加强行政司法审查的一个解释,说明它首先与行政法联系最密切。中国的政府行为(大的政府,包括立法与司法)如此大范围地、长时期地受到一个国际协定的制约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必将引起我们国家从体制到职能、到观念、到方式的全面变革和革命,这句话讲得并不过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明显,中国的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坚持依法行政。入世后,我国政府要承担三大职能,第一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要保证WTO规则的法一实施,第二是政府的行为必须公开、透明,第三是政府侵犯了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公民、法人可以越听政府,要让公民去告。 WTO最直接的影响是规范各级政府行为规则体系和法律体系,其核心是贸易自由化,即是为了促进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这与我们建立市场经济制度是一致的,就要确立放松各国政府管制,直接影响到了各国外贸行政法制,放松许可、放松审批、降低门槛、降低关税,通过影响外贸行政法进而影响整个经济行政法,通过影响经济行政法影响整个行政法的理念、框架、制度。就是说中国行政法在加入WTO以后,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下,要与世界各国行政法有一种趋同。当然我们认为,经济全球化并不能导致法律全球化,特别是公法的全球化,因为它与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紧密相联,不可能导致全球化,但影响会非常大,导致一定程度的趋同,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这三点理由,经济市场化、政府民主化与加入WTO都意味着我们国家的公法在21世纪从“冷学”变成“显学”,“春江水暖鸭先知”大家学行政法的已经感觉出来了,这是公法发展最好的时机,行政法先行一步,宪法还要有一个进程。 二、行政法的发展 行政法主要有三大块:行政主体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这三块都会有个很快的发展,事实也是这样。 (一) 行政主体法 1、首先是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机关组织法停滞了很长时间,现行的《国务院组织法》是1982年颁布的,关于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只有几条,只有一千一百多字,《地方政府组织法》是1979年颁布的,关于政府部分的内容只有15条,三千多字,组织法非常不完善,政府决策体制实更不完备。我们的各级政府根据组织法的规定是首首长负责制,即从理论上讲,由行政首长一个说了算,一个人做决定。国家机构的改革,政府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没有效率的政府再公正也不能存在,所以政府承担责任要快,由一个人承担责任。议会和法院都是公正优先、兼顾效率,因为它是合议制,是委员公制。既然政府是首长负责制,我们的组织法有一条规定,国务院重大问题由常务会义或全体会议决定,问题就在于重大问题到底是总理决定,还是常委会全体会议决定——由多数人说了算,如果总理和多数人不同,到底听谁的呢?这是法律上的一个漏洞,当然现在世界各国政府也比较复杂,例如议会内阁制国家——有一次我看电视,沙龙在以色列内阁讲要不要占领加沙地带,由议会投票——我就搞不懂是少数服从多数,还是总理一个说了算,这里看来还不太清楚。 但总体上讲法律不能留下漏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进行了三、四次机构改革,82年第一次、88年第二次、93年第三次、97年第四次,明年估计还要搞。所以每隔几年就要进行一次,带有运动式的色彩,当然我们在改革开放过程当中必须要搞,我们本来想在1998年完善组织法,但由于政革没有完成。“十六大”报告中说要实现政府职能的综合化,西方国家政府组成部门原则上没有超过20个的,日本现在有12个(原为22个),美国大概是14、15个,德国只有13个,英国有15、16个。我们现在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国务院办公厅有29个,正部级直属机构10个,副部级属机构7、8个,我们机构改革的目标是要由细致的、职能很细的政府,从大政府向宽职能的小政府转变,我们原来部门分得非常细,重视一次事情就设一个部门,设立了7个机械工业部。原来重视原子能,就设了原子能工业部,当然它有贡献,把我们的氢弹、原子弹发展上去了,但经济的发展就像种树一样,不能摇,一摇村就死了,重视一个部门开始看来有用,但一个部门会生事,会不断地管理,这样就把经济搞死了。也就是说,一开始它有用,时间长了阻力就越来越大,所以来朱鎔基总理讲原来七个机械工业部没有把机械工业搞好,我们改革把所有的机械工业部都撤了,机械工业发展得很好。西方国家管理经济的部门,美国就是一个商业部,日本就是一个通产省,我们要综合化、大布局才行,交通我们有关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管经济的有计委、经贸、对外经贸委,管文化的有文化部、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这些都要一步步地走向一个部。所以现在的立法时间还不成熟,同时也涉及到要修改宪法,但我们的行政组织法应该有很大的发展,国务院各委要“三定方案”——原来保密,现在不保密了——老百姓办事都不知道要去找谁。 <中国全民创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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