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TO从现在开始讲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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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窗》 记者/阳敏 2007年,是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的第一年。去年的12月11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5年过渡期结束,这意味着中国已经成为WTO的正式成员。 在过去的5年里,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逐步深入,同时也分享了加入WTO所带来的经济和制度的红利。对于重新衡量我国加入WTO得失的分析,多以经济收益作为主要内容,较少从法律义务和权利角度进行。为此,记者专访了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
加入WTO不是为了满足别人的权利
《南风窗》(以下简称《南》):在您看来,入世五周年意味着什么?
于安(以下简称于):入世5周年,意味着中国从现在起真正进入了一个自由贸易的时代,真正进入一个直面外国竞争的时期;入世5周年,是狼真正到了的意思。所以,现在远不是总结经验的时候,远不是可以兴高采烈的时候。
《南》:这段时间常常可以在媒体上听到诸如“入世5年,我国表现令人满意”之类的声音。
于:对,说我们是负责任的大国,我们履行了多少国际义务,但是履行国际义务不是我们加入世贸的初衷啊!法律上从来都是讲权利和义务,为什么只讲义务不讲权利呢?为什么不讲我们的权利行使了多少呢?除了国际上提起诉讼这些权利,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国内的权利,比如国内政府保护国内产业的形势如何?我们加入WTO不是为了满足别人的权利,是为了要发展自己啊。没有一个国家在国际上只讲我怎么尽义务,因为中国的存在不是向别人负责,而是向国内的老百姓负责。
《南》:人们常常从市场开放等角度衡量入世的成就,您怎么看?
于:WTO的真谛,是民族产业和资源比较优势的发挥,是通过自由贸易在全世界范围内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这也是WTO的正当性所在和被成员方接受的核心因素。换句话来说,衡量加入WTO收益和制定相关外贸政策的根本标准和核心因素,是利用国际自由贸易机制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是民族产业比较优势的保持和更新速度,而不应当是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的绝对数量。
我们只讲市场的开放度,但是很少讲我们国内产业的竞争力,这是不完整的。你开放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把别人请进来,这就是开放的目的吗?不能说它不对,但是要指出它的不完整性——我们把别人请进来是为了别人把我们的产业全部打垮吗?市场的核心是竞争力,你谈到市场的时候既要讲开放,也要讲两者竞争的关系,也就是说外国的产品和服务进来以后对于提高我们的竞争力究竟起到多大的作用。很多人说,狼来了,还没有把我们打垮,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的竞争力是不是提高了,而不是被打垮没有。
《南》:作为WTO的法律研究专家,请您从法律的角度谈一谈。
于:WTO是一个规则取向的国际经济组织,你在评价一个成员行为的时候肯定离不开法律。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我们现在太强调“履行义务”,实际上,我们应当将着眼点放在权利行使是否到位的问题上,尤其是国内保护权利的行使问题上。
《南》:国内的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于:国内的权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个是产业保护问题,一个是公益保护问题,后者包括环境、饮食健康,公共道德等。这两个“保护”,是说如果条件成立,政府就可以限制外来的贸易。限制贸易的办法既可以提高关税,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措施,法律对它怎么采取,采取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结束都有规定。
但是核心的问题是我们要充分行使这个权利,一旦出现了行使这些权利的条件,应该毫不犹豫地行使这些权利。但是行使这些权利的目的是什么?一个是维持竞争秩序,就是外来产品和国内产品的竞争秩序,还有一个是保护国内的产业,使其免遭不正当的竞争,以及由竞争带来的严重损害。这个权利我们能不能充分行使,涉及中国能不能经受得起真正的国际竞争。 <中国全民创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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